- 酒钢宏兴 (6003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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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各项税费(亿) 16.4 14.4 15.8 13.0 10.4 12.3 7.4 17.3 9.9 5.4
占流出小计比(%) 1.9 2.7 5.3 3.4 2.8 3.4 2.6 5.2 3.0 1.9
收到的税费返还(亿) 0 0.0 0.0 0.1 0.1 0.1 0.0 0.0 4.8 1.8

更新日期: 2024-10-31   上市日期: 2000-12-20      

支付的各项税费 - 释义

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企业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本期预交的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但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

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所得税期初余额+当期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期末余额)+支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