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 -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迎丰股份(605055)

从 历史数据、占流入合计比 等方面,分析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情况。数据日期: 2024-08-28。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 历史数据
aaaaaaaaaaaaaaaa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亿) 6.9 8.9 9.3 8.5 7.8 12.4 13.8 15.5
占流入小计比(%) 97.7 88.4 85.3 90.3 82.0 85.3 87.6 8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亿) 1.8 2.8 4.4 4.5 4.8 5.8 7.8 7.1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 排雷

x丰股份 过去5年财务数据,共27大类,49小类,200+财表关联点全方位检测,其中: 收现比存在风险   。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 释义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

1、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

3、扣除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4、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


收现比,即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对营业收入的比率。

一般情况下,该比率是在剔除了应收账款对公司带来的风险的情况下,从现金流入的角度反映销售收入的实际情况,该比率如果>1,说明不仅当期收入全部收到现金,而且还收回以前期间的应收账款,盈利质量较好;如果该比率小于1,说明当期有部分收入没有收现,盈利质量不容乐观。涉及到不同行业,应考虑其特殊性。通常>1,才为优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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