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就是经营活动流出的现金总和,包括: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不包括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扣除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2、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支付的增值税款(不包括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
5、支付的所得税款;
6、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