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能 (000591)- 经营分析

经营分析 - 管理层经营报告

本期经营绩效评级: C+

本期经营核心业绩指标:    更多指标
2023/12 净利润 营业收入 ROE 毛利率 净利率 净现比 费用率 存货周转 应收账款周转 市场占有率
太阳能

(同比增幅)

15.79亿

(+13.03%)

95.4亿

(+3.29%)

7.05%

(-7.36%)

34.42%

(+5.04%)

16.56%

(+9.45%)

1.51

(-58.63%)

12.89%

(-12.61%)

20.88次

(-22.52%)

0.88次

(-4.35%)

20.24%

(+5.91%)

行业均值

(同比增幅)

3.98亿

(+29.22%)

39.27亿

(+5.62%)

4.65%

(+17.13%)

30.97%

(-0.16%)

10.15%

(+22.44%)

2.02

(-53.02%)

17.65%

(-10.81%)

4.51次

(-34.16%)

1.19次

(-5.56%)

-
本期管理层经营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40亿元,同比增长3.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9亿元,同比增长13.75%,截至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为472.04亿元。2023年,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45.48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47.68%,较去年同期增长4.42%;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49.74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52.13%,较去年同期增长2.40%。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质量投资建设,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4.674吉瓦、在建电站约2.465吉瓦(其中已全容量并网、暂未转为固定资产的电站规模约0.366吉瓦,已完成首次并网、暂未全容量并网的电站规模约0.598吉瓦)、拟建设电站约2.364吉瓦、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1.179吉瓦,合计约10.682吉瓦。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P型和N型生产能力)年产能3.5吉瓦。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731.8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89.29兆瓦,在建电站15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599.69兆瓦,在建电站450.4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889.4兆瓦,在建电站96.4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517.2兆瓦,在建电站498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480兆瓦,在建电站570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100兆瓦,在建电站700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6.428兆瓦。 公司2023年销售电量约65.21亿千瓦时,较2022年同比增加约5.84亿千瓦时,增幅约为9.84%。2023年售电含税均价为0.788元/千瓦时。2023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15.35亿千瓦时,西中区约11.18亿千瓦时,西北区约15.22亿千瓦时,华北区约6.03亿千瓦时,新疆区约9.92亿千瓦时,华中区约5.48亿千瓦时,华南区约1.23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80亿千瓦时。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的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区、华中区、西北区、西中区、新疆区、华南区、镇江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3年度市场化交易总电量24.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1亿千瓦时,约占总销售电量的37.19%。 2023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19.04亿元,其中国补15.32亿元。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105.92亿元,其中国补102.49亿元。光伏制造业务取得较好成绩,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全年销售量3.968吉瓦,同比增加47.93%;海外市场出货量近300兆瓦,同比增加81%;新进入3家央企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单,取得近1吉瓦优质订单;与荷兰本土MCS公司等12家分销商签约,欧洲、亚太市场出货量大幅增长。电池片转换效率达到23.4%,高效组件单线产能提升至4,000块/天,光伏制造毛利率同比提升2.68个百分点,且2023年实现扭亏。 2023年,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通过能效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的综合应用和科技服务,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坚持应用和制造并举,以技术研发为支撑,提供优质产品和科技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的领军企业。 公司在光伏电站业务端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以加快推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光伏基地建设为契机,抢抓一批国家重点重大重要项目资源;持续探索新模式新方案,丰富和创新“光伏+”开发模式,挖掘深层次的资源综合利用,拓宽项目资源获取渠道,建设零碳项目示范。光伏制造业务端将探索轻资产合作模式,延伸产业链,提高光伏制造生存能力;优化智能运维平台及智能制造平台,推进电池组件生产与工控平台的管控联动,实现全面精细化管理。完善全球市场布局,积极开发国内电池组件市场,持续深耕欧洲、亚太市场,积极开拓南美市场;深耕产品差异化路线,深度优化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终端场景应用拓展。 (二)经营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党委统领全局、基层党建经营一体化”总体要求,加速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0.03亿元、利润总额19.35亿元、净利润不低于16.03亿元,分别较2023年实际完成值降低16.18%、增长1.16%、增长1.66%,投运、在建、拟建电站及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总规模力争超过12吉瓦。 2022年度报告中预计2023年的主要经营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5亿元、利润总额17.43亿元、净利润14亿元。2023年,公司实际实现营业收入95.40亿元、利润总额19.15亿元、净利润15.79亿元,2023年度完成值分别优于计划目标约0.43%、9.83%、12.82%。

本期经营绩效评级: C+

本期经营核心业绩指标:    更多指标
2023/06 净利润 营业收入 ROE 毛利率 净利率 净现比 费用率 存货周转 应收账款周转 市场占有率
太阳能

(同比增幅)

8.99亿

(+15.55%)

40.32亿

(+14.03%)

4.08%

(-19.69%)

40.55%

(-8.11%)

22.3%

(+1.41%)

0.89

(-1.11%)

12.93%

(-25.09%)

4.65次

(-42.02%)

0.38次

(+15.15%)

17.91%

(+9.94%)

行业均值

(同比增幅)

2.08亿

(-1.89%)

17.32亿

(+3.71%)

2.39%

(-16.72%)

33.82%

(-2.98%)

12.01%

(-5.28%)

0.73

(-65.4%)

18.63%

(-7.36%)

1.99次

(-38.96%)

0.53次

(-1.85%)

-
本期管理层经营报告: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没有售电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通过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提高太阳能产品产能提升业绩水平。发电方面,注重推动光伏电站新技术导入,降低度电成本,提高发电效率;产品制造方面,在优化调整存量产能,实现技术改造升级的同时,研判技术路线,适时扩产,提升产品收益。 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太阳能组件产品达到市场主流水平。作为最早进入光伏电站领域的企业,公司在项目开发团队、开发模式、项目类型、运维管理等方面具备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32 亿元,同比增长 14.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9 亿元,同比增长 15.46%,截至 2023 年 6 月底,公司总资产为 451.84 亿元。 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 22.58 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 56.00%,较去年同期增长 1.15%;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 17.69 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 43.88%,较去年同期增长 36.33%。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质量投资建设,截至 2023 年 6 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 4.564 吉瓦、在建电站约 1.674 吉瓦(其中已全容量并网、暂未转为固定资产的电站规模约 0.222 吉瓦,已完成首次并网、暂未全容量并网的电站规模约 0.444 吉瓦)、拟建设电站或正在进行收购的电站规模约 2.866 吉瓦,合计约 9.104 吉瓦。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 5 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 1.5 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 3.5 吉瓦。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 24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由 7 个大区和 1 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 731.8 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 1,281.44 兆瓦,在建电站 7.85 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 597.39 兆瓦,在建电站 302.3 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 889.4 兆瓦,在建电站 96.4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 417.2 兆瓦,在建电站 298 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 480 兆瓦,在建电站 270 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 100 兆瓦,在建电站 700 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 66.428 兆瓦。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销售电量约 31.74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 1.42 亿千瓦时,增幅约为 4.68%。上半年售电含税均价为 0.804 元/千瓦时。上半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 7.55 亿千瓦时,西中区约 5.49亿千瓦时,西北区约 7.32 亿千瓦时,华北区约 4.21 亿千瓦时,新疆区约 3.65 亿千瓦时,华中区约 2.61 亿千瓦时,华南区约 0.52 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 0.39 亿千瓦时。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区、华中区、西北区、西中区、新疆区、镇江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3 年上半年市场化交易总电量约 11.40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0.33 亿千瓦时,约占总销售电量的 35.92%。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 6.19 亿元,其中国补 3.33 亿元。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 102.76 亿元,其中国补 99.4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1.65 亿元。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制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不超过 63 亿元(含),该方案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6)),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获得了中国节能批复(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 月 20 日公告的《关于获得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 月 1 日公告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54)),2023 年 8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受理该方案,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告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8))。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5 月成功发行绿色公司债第二期 10 亿元(同时贴标碳中和及科技创新,为深交所首单符合《共同分类目录》认证的绿色公司债券),取得高倍数认购及较好的发行价格,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2 亿元,票面利率为 2.50%pa,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8 亿元,票面利率为 3.13%pa,充实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所公告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期经营绩效评级: B+

本期经营核心业绩指标:    更多指标
2022/12 净利润 营业收入 ROE 毛利率 净利率 净现比 费用率 存货周转 应收账款周转 市场占有率
太阳能

(同比增幅)

13.97亿

(+19.91%)

92.36亿

(+31.64%)

7.61%

(-5.11%)

32.77%

(-21.36%)

15.13%

(-8.91%)

3.65

(+107.39%)

14.75%

(-26.14%)

26.95次

(+6.69%)

0.92次

(+19.48%)

19.11%

(+1.92%)

行业均值

(同比增幅)

3.08亿

(+35.68%)

37.18亿

(+29.14%)

3.97%

(+17.46%)

31.02%

(-10.35%)

8.29%

(+5.34%)

4.3

(+76.23%)

19.79%

(-14.14%)

6.85次

(-3.66%)

1.26次

(+12.5%)

-
本期管理层经营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没有售电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36亿元,同比增长31.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7亿元,同比增长16.60%,截至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为465.00亿元。 2022年,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43.56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47.16%,较去年同期减少2.34%;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48.57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52.59%,较去年同期增长90.57%。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质量投资建设,截至2022年底,公司运营电站约4.347吉瓦、在建电站约1.784吉瓦、拟建设电站或正在进行收购的电站规模约2.807吉瓦,合计约8.938吉瓦。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年产能3.5吉瓦。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江省、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731.8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84.44兆瓦;华北区约运营电站597.39兆瓦,在建电站300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669.4兆瓦,在建电站316.4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417.2兆瓦,在建电站298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480兆瓦,在建电站270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100兆瓦,在建电站600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6.428兆瓦。 公司2022年销售电量约59.37亿千瓦时,较2021年同比增加约0.15亿千瓦时,增幅约为0.25%。2022年售电含税均价为0.829元/千瓦时。2022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15.36亿千瓦时,西中区约11.52亿千瓦时,西北区约11.62亿千瓦时,华北区约8.26亿千瓦时,新疆区约6.69亿千瓦时,华中区约4.08亿千瓦时,华南区约1.05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79亿千瓦时。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区、西北区、西中区、新疆区、镇江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2年度市场化交易总电量23.2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23亿千瓦时,约占总销售电量的39.15%。 2022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36.26亿元,其中国补35.01亿元。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92.92亿元,其中国补87.8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10亿元。2022年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回收显著改善公司光伏电站的现金流,对公司未来光伏电站的运营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22年4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5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902,129,409股,发行价格6.63元/股。2022年7月19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2,129,409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441)验证,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1,117,981.6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39,783.6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9,378,197.9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02,129,409.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5,067,248,788.98元。同时,公司还开展了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工作,计划募集资金20亿元,为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提供支持。2022年2月,公司成功发行绿色公司债首期10亿元(同时贴标碳中和及乡村振兴,为公开市场首单双贴标),取得高倍数认购及较好的发行价格(3.32%pa),充实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未来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扩大太阳能产品的产能,努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巩固光伏发电行业地位,跻身主流电池制造商行列。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通过能效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的综合应用和科技服务,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坚持应用和制造并举,以技术研发为支撑,提供优质产品和科技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的领军企业。 光伏电站业务公司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以加快推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光伏基地建设为契机,抢抓一批国家重点重大重要项目资源;持续探索新模式新方案,丰富和创新“光伏+”开发模式,挖掘深层次的资源综合利用,拓宽项目资源获取渠道,建设零碳项目示范。光伏制造业务将不断提升生产能力,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快推进N型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落实落地,抢占电池技术迭代先机;强化成本和质量管控,对标行业龙头企业,优化产供销联动机制,加强产线精细化管理,推进产数融合,持续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二)经营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党委统领全局、基层党建经营一体化”总体要求,全面聚焦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加速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3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95亿元、利润总额17.43亿元、净利润14亿元,分别较2022年实际完成值增加2.85%、4.35%、0.19%,投运、在建、拟建电站或正在进行收购的电站力争合计总规模11.938吉瓦。 2022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0.51亿元、利润总额15亿元、净利润12.15亿元。2022年,公司实际实现营业收入92.36亿元、利润总额16.71亿元、净利润13.97亿元,分别优于计划目标31.00%、11.38%、15.01%,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披露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本期经营绩效评级: D-

本期经营核心业绩指标:    更多指标
2022/06 净利润 营业收入 ROE 毛利率 净利率 净现比 费用率 存货周转 应收账款周转 市场占有率
太阳能

(同比增幅)

7.78亿

(-4.19%)

35.36亿

(+5.24%)

5.08%

(-10.09%)

44.13%

(+1.42%)

21.99%

(-9.06%)

0.9

(+5.88%)

17.26%

(-9.44%)

8.02次

(-2.31%)

0.33次

(-10.81%)

16.29%

(-14.49%)

行业均值

(同比增幅)

2.12亿

(+15.22%)

16.7亿

(+23.07%)

2.87%

(+2.14%)

34.86%

(-5.4%)

12.68%

(-6.7%)

2.11

(+210.29%)

20.11%

(-10.26%)

3.26次

(+0.93%)

0.54次

(+0.0%)

-
本期管理层经营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没有售电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通过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提高太阳能产品产能提升业绩水平。发电方面,注重推动光伏电站新技术导入,降低度电成本,提高发电效率;产品制造方面,在优化调整存量产能,实现技术改造升级的同时,研判技术路线,适时扩产,提升产品收益。 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公司的主业光伏制造业务,将抓住电池行业技术升级换代发展机遇,加强下一代 TOPCon、HJT等电池技术储备和人才队伍建设,研判下一代电池技术发展趋势,适时布局并逐步建设和扩大新一代高效电池产能,跻身行业主流制造商。 2022 年 6 月,生态环境部等 7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优化生态环境影响相关评价方法和准入要求,推动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同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国家政策利好频发,公司将抢抓机遇,持续提升业绩水平。 2、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36 亿元,同比增长 4.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9 亿元,同比降低5.14%,截至 2022 年 6 月底,公司总资产为 413.88 亿元。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 22.32 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 63.12%,较去年同期增长 0.79%;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 12.98 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 36.70%,较去年同期增长 12.81%。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质量投资建设,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运营电站约 4.30 吉瓦、在建电站约 1.27 吉瓦、拟建设电站(已取得备案的平价项目)或经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约 1.69 吉瓦,合计约 7.26 吉瓦。公司 1.5 吉瓦高效组件(18Xmm、210mm 高效组件)正在镇江新区新能源产业园开工建设,预计于 2022 年 8 月建成投产。公司正在积极跟踪行业高效电池技术发展趋势及产业化进展,积极研判TOPCON和HJT不同技术路线的成熟度,适时做好切入的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太阳能产品制造高效电池年产能 1.5 吉瓦,高效组件年产能 2 吉瓦。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便于发挥区域管控的优势,分别由 7 个大区和 1 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 公司装机规模在下属 7 个电站大区及 1 个项目公司的分布情况如下:西中区运营电站 731.80 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84.44兆瓦;华北区约运营电站597.39兆瓦,在建电站300.00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669.40兆瓦,在建电站220.00 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 367.20 兆瓦,在建电站 348.00 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 480.00 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100.00 兆瓦,在建电站 400.00 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 66.43 兆瓦。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销售电量 30.32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0.74 亿千瓦时,增幅为 2.51%。2022 年上半年度售电含税均价为 0.832 元/千瓦时。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 7.41 亿千瓦时,西中区 6.06 亿千瓦时,西北区 5.97 亿千瓦时,华北区 4.39 亿千瓦时,新疆区 3.61 亿千瓦时,华中区 1.94 亿千瓦时,华南区 0.51 亿千瓦时,镇江公司 0.41 亿千瓦时。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区、西北区、西中区、新疆区、镇江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市场化交易总电量 11.73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3.03 亿千瓦时,约占总销售电量的 38.69%。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 0.52 亿元,其中国补 0.08 亿元,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 113.37 亿元,其中国补 108.2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5.33 亿元。2022 年初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共收到国补(可再生能源补贴)通知结算金额共 6.37 亿元,已收到结算补贴金额 6.28 亿元。近年来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明显,光伏补贴结算周期较长,给公司现金流带来压力。 2021年,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启动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22 年 4 月 2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902,129,409 股,发行价格 6.63 元/股。2022 年 7 月 19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2,129,409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441)验证,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1,117,981.6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39,783.6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9,378,197.9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02,129,409.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5,067,248,788.98元。同时,公司还开展了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工作,计划募集资金 20 亿元,为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提供支持。2022 年 2 月,公司成功发行绿色公司债首期 10 亿元(同时贴标碳中和及乡村振兴,为公开市场首单双贴标),取得高倍数认购及较好的发行价格(3.32%pa),充实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未来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扩大太阳能产品的产能。2025 年末,公司力争光伏电站板块实现电站累计装机20GW,光伏制造板块实现电池组件产能超26GW,巩固光伏发电行业地位,跻身主流电池制造商行列。